1、信用卡转账交易、电话/网银预借现金交易、人民币网上支付交易、代扣代缴交易(不含保险代扣保费业 务)。
2、信用卡年费、利息、积分兑换自付金和各项费用(如取现交易手续费、滞纳金等)。
3、使用兴业银行星夜.星座信用卡、公务卡(银联品牌)、QQ VIP信用卡、兴业通信用卡、淘宝网联名信用 卡、吉祥航空联名卡、广州移动联名卡(IC)、借贷合一卡、立享信用卡的预借现金(含溢缴款取现)交易。
4、标准白金信用卡、银联尊尚白金信用卡持卡人发生的溢缴款交易不计积分。
5、航空类联名信用卡(包括东方航空联名信用卡、厦门航空白鹭联名信用卡、南航明珠信用卡、吉祥航空 联名信用卡等航空类联名信用卡)和汽车类信用卡(包括新车友信用卡/车友信用卡、273车友联名信用卡、兴油 卡等汽车类信用卡)持卡人发生的溢缴款消费不计信用卡积分。
6、航空类联名信用卡(包括东方航空联名信用卡、厦门航空白鹭联名信用卡、南航明珠信用卡、吉祥航空 联名信用卡等航空类联名信用卡)持卡人在超市、加油类商户(类别代码为5541、5542、5411)发生的交易不计 信用卡积分。
7、IC信用卡的电子现金账户圈存交易和电子现金消费不计积分。
8、特定类别商户的签帐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类交易、三农商户交易、电信电视缴 费、典当拍卖、公共事业类、医院、初级和高等学校、大学、学院、专业学校、慈善和社会服务、非赢利事业、 罚款、保释金和债券、纳税、政府服务、使领馆收费、政府贷款、中国银联认定的特殊计费类商户交易等;以及 特定商户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