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累计存款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1万美元以上会被监管。2016年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修改《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适用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将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调整至5万元,加强了反洗钱监管标准。
国际上现金领域的反洗钱监管标准也比较严格,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起点均为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