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可以随时持国库券和有效身份证,前往人民银行指定的商业银行国债兑付点办理国库券兑换,兑换银行按票面规定利率和期限计算利息收入并向投资者支付本息款项,到期应兑无兑无记名国债逾期不计付利息。
国库券又称无记名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投资者姓名,以实物券形式发行的有票面金额的国债。我国在1981年至1997年共发行了21个品种的无记名国债,至2000年全部到期。
国库券的债务人是中央政府,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的收入,风险很小。国库券是西方国家货币市场上最主要的信用工具之一。1877年,英国通过了《财政部证券法》,将国库券的发行纳入了法律。
国库券的期限主要有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国库券的面额不统一,各国规定不同,美国国库券的面额有1万美元、10万美元、5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
美国的国库券利率,只比通知放款利率稍高一些。在美国,3个月和6个月的国库券每周发行一次,1年期的国库券每月发行一次,发行的国库券便于投资者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