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贷款可贷额度与借款人的综合资质有关,最高可贷50万元人民币(以当地就业局规定为准)。创业贷款条件如下:
一、指定人员可以申请创业贷款,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失业人员、高效毕业生、退伍军人、残疾人、随军家属、刑满释放人员、被征地农民、城乡妇女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等创业人员。
二、个人信用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中不存在负面记录。
三、借款人在当地创办的组织,需要建立财会独立核算管理制度,并依法进行税务登记。
四、借款人需要通过当地就业局的培训,并且培训合格率需要达到80%以上。
五、借款人在当地创办的组织,需要吸纳当地劳动者就业,且吸纳当地劳动者的比例不能低于30%。
六、除了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等贷款以外,本人和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七、可以提供贷款申请书、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民工返乡创业证明、本人身份证和配偶(如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有)、场地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个人征信报告、近六个月的银行流水等材料。
八、符合当地就业局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