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信息指的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对其剩余的财产处理,使之归于消灭的信息。通俗地讲,清算信息指的是对某事物的价值或关系全面梳理,并出具的信息报表,可以根据特定意见对其处理。
对于投资者而言,清算信息是其了解企业的重要信息。清算信息一般不会伪造,否则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对伪造者或妨碍者处以妨害清算罪。
清算体系的建立对推动金融业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为此各国的中央银行组成国际清算银行,推动金融业的发展。
1930年5月17日,国际清算银行成立,总部设在瑞士的巴塞尔,并分别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墨西哥城设有代表处。
国际清算银行的主要职责:
一、促进国际货币与金融合作,并为中央银行提供银行服务。
二、为各中央银行和国际金融、监管当局提供促进交流和便利决策的论坛。
三、作为经济和货币研究中心。
四、作为中央银行金融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手。
五、在国际金融交易中发挥代理人和受托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