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夏信用卡积分包括交易积分和奖励积分。
2.交易积分为持卡人使用华夏信用卡符合条件的消费交易每满人民币1元积1分,每满1美元积7分。
3.奖励积分是鼓励持卡人特定消费、用卡或使用有关产品或参加活动并符合奖励条件而额外计算的积分。奖励积分按积分奖励类活动所公布的活动条款计算和使用。
4.每个客户每月(以账期为统计周期)交易积分累计上限50万积分,奖励积分根据具体活动规则获得积分,不受该交易积分累计上限控制。
5.若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华夏信用卡,按卡片所属账户累计的积分合并计算;华夏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的积分可合并计算。
6.部分联名卡若有特别规定,则不予以合并积分。如汉莎航空飞常里程汇华夏联名信用卡持卡人的飞常里程汇里程账户每自然年通过信用卡消费导入的消费奖励里程上限为100万里程。
7.因任何理由退货或因签账单争议或因其他原因退还款项的情况,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相应积分。
8.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