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社保缴费基础从7月1日起,按照最新发布的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实行上下限调整,具体精确到五个社会保险险种中,调整规则如下: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8213调至20004元;下限从3170调至3469元。2、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22275元调至24654元;下限从4455元调至4931元。3、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22275元调至24654元;下限从4455元调至4931元。4、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22275元调至24654元;下限从4455元调至4931元。5、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22275元调至24654元;下限从4455元调至4931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下限范围内,如果个人缴费工资超过了上限或者低于下限,则按上限或下限作为缴费基数缴费。
举个例子,假如你2017年实际平均工资达21000元,超过了20004元,那么按20004元作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但21000元又比医保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四个险种的上限24654元要低,那么你要按21000元作为基数缴纳这四种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