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广州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2017年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020元/年)和城镇单位私营从业人员平均工资(53347元)的加权平均值的60%(3469元),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020元)300%(20004元)。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8612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8612元)的60%(4931元),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8612元)300%(24654元)。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8612元)和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8612元)300%(246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