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信用卡有效期为二年。若持卡人不愿到期换领新卡,应于卡片的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致电北京银行客户服务热线通知,否则,北京银行视持卡人同意到期更换新卡,并为持卡人更换新卡和收取年费。
持卡人中途停止用卡,须及时致电北京银行客户服务热线办理销户手续,此时持卡人应一次性偿还其信用卡项下所有应还账款并将信用卡及其全部附属卡交还北京银行或自行剪毁,同时仍须承担该卡在销户前后发生但未记账的交易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北京银行对已收取的年费不再予以退还。
北京银行信用卡积分永久有效,积分保留于主卡账户下直至销户。卡片到期持卡人续卡后,积分将自动延续。凡账户状态正常的卡片,主卡持卡人均可随时对其账户下的积分进行兑换。北京银行信用卡附属卡消费同样计算积分,附属卡所取得的积分将自动合并计入其所属的主卡账户下,以北京银行信用卡主卡人为单位进行积分查询及积分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