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律保护的最高年利率为24%。2015年6月23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明确“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举例说明: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需要注意几点,一是年利率最高保护到24%,超过24%到36%之间的部分,双方自愿作出约定的,具有法律效力,但超出36%的部分则无效。二是,对于借款人已经支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