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的信用卡持卡人可申请办理的分期期数为3期、6期、9期、12期、24期,2018年手续费率为:1.80%、3.60%、5.40%、7.20%、14.40%。持卡人办理分期成功后,信用卡的额度会被占用,当然所占用的信用额度会随着每期还款而渐渐恢复,直到最后一期或提前偿还所有分期款项。
农行信用卡分期业务约定条款:持卡人致电农行客服热线申请办理分期付款业务,则等同于持卡人接受该业务的所有条款,农行有权依据内部业务规定及商业判断,独立决定是否同意消费分期申请事项。对于已成功申请消费分期的交易不可撤销,若发生退货情况,已入账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每期应还分期付款本金等于申请分期的消费金额(下称"分期付款金额")除以期数,每期应还分期手续费等于分期付款金额乘以月手续费率。每期应还分期付款本金计算精确到元位、分期手续费计算精确到分位,对于每期应还本金金额不能被期数整除的,采用舍去小数的方式进行金额拆分,差额在最后一期进行调整。若当期有部分超额还款,则分期付款金额为消费金额减超额还款,若低于500元则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