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手续费提供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两种方式;分期期数为3期、6期、12期、18期、24期、36期;一次性收取费率为2.55%、4.20%、8.40%、12.60%、16.80%、23.40%;分期收取费率为0.85%,0.75%,0.75%,0.75%,0.75%,0.72%。(2018年)
账单分期支持人民币账单分期和美元账单分期,其中人民币账单分期最低可办金额为人民币100元、美元账单分期最低可办金额为100美元。持卡人可通过本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好兴动APP、兴业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手机短信(仅限办理人民币账单分期)及客服热线申请办理账单分期付款业务。
持卡人申请的账单分期交易一经成功办理,不可随意撤销,不可对分期期数进行更改。如需撤销或变更,需向本行信用卡中心提出申请。持卡人成功申请账单分期后,将在额度内冻结其申请分期的金额,冻结额度会随持卡人每期还款而逐期减少,直至持卡人最后一期或提前清偿所有分期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