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取现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性住房的;离休、退休的;2、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的;3、出国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区来定居的;偿还购买自住性住房的贷款本息的;4、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经超出家庭每月工资收入的15%;5、进城来务工人员已经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6、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7、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8、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